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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快看:前国安部高官刘彦平贪2.34亿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星岛环球网来源:2023-01-12 09:54:43


    【资料图】

    ▲刘彦平受贿案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后终身监禁。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纪委书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情指: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曾担任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馀元人民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今年68岁的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公安部门工作,从基层科员一直升到北京公安局副局长,后调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局长。2011年至2022年先后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安部纪委书记、中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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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国家安全部 终身监禁 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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