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搜新闻
  • 您的位置: 首页 >  快讯

    每日热闻!太极股份: 关于“太极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来源:2023-03-16 18:50:12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太极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

    “太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期间,若“太极转

    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3 年 3 月 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

    算,若“太极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太极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低于“太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2.02 元/股)的 130%(含)。若在未来触发“太极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届

    时根据《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太极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太极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3 号”文核准,公司于

    额 10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94 号”文同意,公司 10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极转债”,债券代码“128078”。

       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起

    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

    告编号:2020-034)。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9 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 2020 年 7 月 9 日起由原 31.61 元/股调整为 22.4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公

    告编号:2021-031)。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由原 22.40 元/股调整

    为 22.21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生效。

                                              (公

    告编号:2022-027)。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22.21 元/股调整为

    告》

     (公告编号:2022-04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太极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未来六个月(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内,如再次触发“太极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二、“太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太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9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太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2.02 元/股)的 130%。若在未来触

    发“太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

    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

    分未转股的“太极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太极转债”,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下一篇:
    上一篇: